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节粮、节水、节电”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2-20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节粮、节水、节电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节粮节水节电管理要求

1.切实增强节约意识,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保护校园环境、创建和谐校园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养成节粮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做到节约人人有责、人人有为。

2.严格执行学院水电管理制度,实施各种有效的节粮节水节电措施,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节粮节水节电具体工作安排

1.节粮节水节电工作由后勤管理部具体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配合落实。

2.做好节粮节水节电宣传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

1)由后勤管理部及时将学院水电管理制度、节粮节水节电实施方案通过QQ、微信等宣传媒介,传达给每位师生,让每位师生认真学习和领会学院的节能降耗意图。

2)每学期开展一次节能降耗宣传,充分利用全体教

职工会议、学生晚点名和各种活动积极宣传学院节粮节水节电规章制度和节能降耗知识,使师生逐步树立起节约能源的意识。

3)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每月进行一次节能降耗宣传活动,营造学院节能降耗氛围,使师生逐渐养成节能降耗的好习惯。

4)在开关上方、卫生间、走廊等醒目位置张贴提示牌,提醒随手关灯、关阀。

3.配合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部把好水、电设备质量采购关,尽量少用大功率电器,推广使用节能型产品,保证质量好、低耗能的产品进入校园。

4.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按照“谁管理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将学院的水电粮的管理责任到人。节粮活动主要由学工部牵头,团委、各二级学院配合,学生权益中心、食堂管理员督导;节电节水活动主要由后勤管理部牵头,学工部、教务部、武装保卫部配合,各二级学院、物业公司具体落实。做到当用则用,不该用时严禁使用,杜绝浪费,具体为室内的灯、空调等其它用电设备由主管负责人或各室管理人员负责,严格提醒和巡查,后勤管理部也将加大检查的密度和力度。

三、节水节电节粮工作具体措施

1.节约用电

1)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办公室、实验室、阅览室、教室和各功能室要选配“节能员”或“节能值日生”,做到人离灯关。晴天光照度足够时不开灯,人少时少开灯,人走时随手关灯(学生不在本班教室上课时,要关闭本班教室里的所有设备);楼管要把工作落到实处,负责做好每一间教室必要时开关灯、开关风扇等。

2)养成人走断电的好习惯,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打印机、电子白板、电脑不用时及时关闭;关闭电脑主机时要一并关闭显示器、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子白板拔下电源插头;下班时也必须关闭或拔掉饮水机电源插头。

3)杜绝在教室、办公室、各功能室等处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器。

4)夏季28摄氏度以上才可合理使用空调,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0摄氏度以上,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人走时关闭空调。

5)后勤管理部与物业公司要牢固树立水电工、泥水工、保安、清洁工节能意识,日常工作、巡查时要做到必要时随手关闭电源设备。

2.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发现水龙头滴水现象,应及时报修;用时控制水量,用后随手关闭;在用水处贴上“节约用水”等警示牌。

2)爱护水设施,切勿破坏。

3)清洗地面时尽量控制水量。

4)厕所用水应将水量调到合适位置。

5)公共区域清洁工要特别留意,检查时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

6)水电工要加强巡查工作,发现冒滴漏现象要及时修理。

3.节约粮食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2)在加工食品过程中要做到节约每一粒粮食、每一滴水、每一度电。

3)师生在就餐过程中要适量配餐,不足给予补充。但避免浪费,每餐的饭菜必须吃完,不允许有剩饭剩菜现象,自觉落实“光盘”行动。

4)学生权益中心、食堂管理员对学生就餐后的情况进行检查;食堂粘贴节粮宣传标语;将节粮活动落实到实处,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

四、督查措施

1.由后勤管理部牵头组织校级督查工作组,督查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学工部、团委、教务部、武装保卫部、后勤管理部、学生代表等参加,不定期进行检查。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师生督察小组,进行各二级学院内部节能督查。

2.后勤管理部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做到每天校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立检查反馈机制和奖惩制度

各责任区负责人要切实做好每日巡检工作,要经常对所负责区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后勤管理部每天将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根据检查和反馈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公示。对浪费水、电现象严重的宿舍、班级和办公室,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完成出色的办公室和班级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彰,做为今后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

                                           学院办公室

                                             2018年1220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对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成立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节粮、节水、节电”督查工作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