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体育方针,实现“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实学院素质教育目标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学院体育工作不断发展,提高学院运动竞技水平,丰富校园体育文化,增强学生体质,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现将通知印发给你们,希望各系认真按《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要求做好选拔、组队训练和参赛工作。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组织机构及名单
2.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校园百米定向比赛竞赛规程
学院办公室
2017年10月15日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组织机构及名单
主 任:吴 勇
副主任:俞建群 周书磊 林树生 庄天怀
委 员:林 钊 黄玉玲 詹雨君 李 萍 张晓燕 章连圳 黄志纷 张昌凤 王丽红 张倩茹 黄少阳
秘书组:刘小莉 高毅芸
竞赛组:周书磊
编排组:赵江阳
宣传组:陈范武 叶森岚 骆惠勇
总记录公告与奖品组:刘小莉
后勤保障组:郑宝乐 周朱灿 李毅任
场地器材组:金华清 黄晓娟
保卫组:苏清山 郑社彬 林立峰
医疗组:张 勇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17年11月16-17日(星期四、星期五)
二、比赛地点:学院田径场
三、比赛项目:男子11项、女子11项
1.男子: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百米定向。
2.女子: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百米定向。
3.集体项目: 20人×200m接力(要求10男10女)。
四、报名参赛办法:
1.凡我院学生经医务所体检合格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以专业为单位组队,专升本随本科同一专业报名比赛,若同一专业有两个辅导员带,则由低年级辅导员负责组队报名并担任领队;各代表队可报教练1-2名,参赛队员人数不限。
3.各代表队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百米定向、接力与集体项目除外),接力与集体项目每单位限报一队。
五、比赛办法:
1.凡比赛项目少于2人(含2人)则取消该项比赛,(组委会提前通知报名单位,队员可以换项,但不可换人)。报名不足8人的项目直接决赛。
2.预赛采用蛇形随机分组和道次,决赛按成绩分道次。
3.比赛器材大会统一准备,运动员号码布统一编发,交50元押金,会后统一收齐上交器材室后退还,丢失一块扣5元。
美林校区的参赛学生大会统一安排到康美校区参加比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团体:取前八名,精神文明奖八名,颁发锦旗。
2.团体记分办法:按各代表队在单项比赛中得分之和排名,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分相等以各单项金牌总数多者名次列前,若还相等以奖牌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3.各单项男女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颁发荣誉证书、奖品(集体项目只发奖状);报名不足8人的比赛项目,按人数减一录取(4×100m和4×400m接力×2倍,集体项目×3倍)。
七、报名与报到: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10.10.3.49:10000/,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下午5:00(注:网上报名系统10月15日开通,登陆后请按系统说明修改密码,仔细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日期前可以自行更改),逾期将不再受理。
2.领队与教练员会议于11月13日晚上6:30在学院新教学楼105召开;裁判员学习会议于11月13日晚上7:00在大体部办公室召开;11月15日下午3:30开幕式预演,请各代表队准时参加;下午5:00裁判员、运动员适应场地。
八、其他事项:
1.11月16日上午7:30举行开幕式,各参赛单位必须参加开幕式,出席人数、队形与表演形式不限,大会进行分场式评比,评比办法另行通知。
2.大会不再安排各代表队举牌人员,各单位自行安排。
3.参加长跑项目的运动员(800m以上)必须去学院医务所进行相关体检,没有参加体检,一律不予检录。
4.各代表队自行准备200-250字的解说词,必须在11月10日前交陈范武老师处(电话15159862528),以便开幕式使用。
5.各代表队应成立宣传报道组,及时向大会报道比赛的有关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奖评比的重要依据)。
6.各专业需选出2名女生(身高1.65米左右)和5名男生(身高1.70米左右)作为开幕式的花束队和旗手(报李扬中老师处,电话13489210001)。
7.比赛中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则取消比赛成绩,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处分。
8.本次比赛参照国际田联最新比赛规则。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校园百米定向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地点:田径场
二、竞赛项目:百米定向(竞赛方法附后)
三、参赛单位:以专业为单位,每个专业限报男、女各一队
四、参赛报名: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名
五、比赛形式:个人赛(分男子组和女子组)
六、竞赛办法:
1.竞赛按《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执行。
2.运动员出发方式与分组见竞赛方法。
3.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4.定向运动规则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比赛所分发的地图,根据地图上所标注点的顺序完成完成比赛,运动员要尽可能短时间内打完所有标注点,用时短者名次列前。
七、比赛装备及器材:
1.参赛运动员运动服装及运动胶鞋自备。
2.运动员胸前必须佩带大会提供的号码布。
3.本次比赛使用人工打点和电子计时系统,运动员务必配合和服从各点位裁判的工作和决定。
八、名次录取与办法: 男、女组各取个人前8名。
九、处罚规定:
下列情况给予警告或判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1.运动员私自出预备区者。
2.提前取图和抢先出发者。
3.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
4.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者。
5.到达终点未将地图交到裁判者。
6.超过规定比赛时间者。
7.未佩带大会颁发号码布者。
十、其他:
1.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及裁判判罚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
2.凡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与报名表的名单一致,否则不予比赛。
3.所有参赛选手定于2017年11月9日15:00时于田径场进行赛前培训,请需要的同学参加。
十一、本规程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