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促进校园安全知识普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结合学院实际,就开展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理念,坚持师生利益至上,切实做到主动作为、彻查隐患、源头治理、务求实效。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增强安全法治意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学院安全法治,落实学院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11月1日-30日
活动对象:全院师生员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法治宣讲活动。保卫部、学工部要通过专题报告、师生大会和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学习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安全工作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论述,使校园安全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广大干部和师生心中。
(二)开展安全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学工部、团委、保卫部要密切配合组织学生,因地制宜,通过制作安全展板、开展主题班会、团日活动、有奖竞猜、发布网络信息、体验活动等形式,向师生传播安全教育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工作政策法规、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常识,开展学院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宣传,为师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结合“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我院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扎实推进我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由保卫部牵头,各系、部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各自所辖的校舍、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防火安全、饮用水、食品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部位、场所进行拉网式的大检查,紧紧围绕师生安全和学院稳定,全面摸排各类隐患,做到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学院保卫部或后勤管理部,由保卫部和后勤管理部牵头与学院领导或董事会领导协调整改,坚决杜绝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安全法治宣传教育。保卫部、学工部、新闻宣传中心结合排查整治结果,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提示和风险预警,切实提高学院师生安全法治意识。精心组织学生开展防火、防爆、防灾等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自救互救、防险避灾能力。深入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活动,继续深化反恐防范教育、防邪教警示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全面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实践体验活动,切实提高师生网络安全素养。联合属地综治、公安部门有针对性地对校车营运人员、校园周边各类商业经营人员进行安全法治教育,增强其自觉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月”活动作为抓好学院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动员部署,落实经费保障;层层开展活动督导检查,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学院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营造宣传氛围。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校园各类媒体、平台作用,深度挖掘、广泛传播、快速渗透,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学院安全工作宣传格局,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取得实效。切实把“安全教育月”活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创新活动方式,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总结推广活动成果和经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活动总结、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于11月30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至保卫部。
联 系 人:陈佳兰
电子邮箱:236039403@qq.com
学院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