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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校内饲养宠物、家禽的通知

来源: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16-11-03

各单位:

近日来,部分在校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和外来住校人员)擅自在校园内饲养宠物、家禽等,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环境,带来卫生、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为加强校园秩序管理,结合我院第十六届“文明卫生月”活动开展,共同营造一个优雅、洁净的校园环境,根据学院相关规定,严禁任何人在校内饲养宠物、家禽等,对目前已在校内私自饲养宠物的个人,进行限期处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校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和外来住校人员)一律不准在校内饲养宠物。

2.目前已在校内私自饲养宠物者,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饲养的宠物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置者,学院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学院将组织人员对校内私自饲养宠物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者,将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希望各单位将上述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和驻校单位人员,并严格落实执行,共创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学院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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