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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16-03-28

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2016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4月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一、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放假。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清明节放假期间,学院将采取措施,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值班,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请各单位关好电源、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遇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有关学生安全保卫工作,由学工部具体安排。外出学生应征得辅导员同意后报学工部批准。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请全体师生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尤其是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节日安全。

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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