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8〕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成〔2019〕56号)《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分类〔2019〕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制度的实施,建设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特发此通知。
一、 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
康美校区(设9个垃圾投放点):
1.正心楼投放点(正心楼、诚意楼区域);
2.修远楼投放点(达观楼、修远楼、至善楼、求真楼区域);
3.聚贤楼投放点(聚贤楼、学生活动中心区域);
4.明德楼投放点(明德楼、致用楼、图书馆区域);
5.菲华教学楼投放点(菲华教学楼区域);
6.兰苑社区一投放点(兰苑1#-6#区域);
7.兰苑9#投放点(兰苑7#-9#区域、格物楼、致知楼);
8.兰苑10#投放点(兰苑10#-11#);
9.兰苑12#投放点(兰苑12#与9#部分区域)。
美林校区(设7个垃圾投放点):
1.行政楼投放点(行政楼、停车场区域);
2.图书馆投放点(图书馆区域);
3.综合楼投放点(综合楼教学区域);
4.教学楼投放点(教学楼区域);
5.菊苑AB栋投放点(菊苑A#、B#区域);
6.菊苑CD栋投放点(菊苑C#、D#区域);
7.食堂投放点(菊苑E#、F#、食堂、服务部区域)。
二、规范分类投放收集
1.垃圾分类标准
根据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设置标准,校园生活垃圾分类设置为有害垃圾(红色)、可回收物(蓝色)、易腐垃圾(绿色)、其他垃圾(黄色),共4个类别。
2.分类识别标志
3 .分类类别
(1)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学校里的有害垃圾通常有废灯管、打印机墨盒、硒鼓和胶卷相片等。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更多的是口罩、消毒液瓶子等。
注意:①有害垃圾投放时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并轻投轻放。②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③废药品及其内包装应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过期药品回收点。
(2)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易腐(厨余)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生活垃圾。主要品种包括:蔬菜瓜果垃圾、腐肉、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枝落叶等,学校里的易腐垃圾主要有食堂、小餐饮店等产生的剩菜剩饭、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
(4)其他垃圾,是指除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厨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卫生纸、尿片等)、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三、分类投放点投放时间
为规范垃圾分类定时投放,有效保障垃圾转运转载,拟定每日上午7:00-9:00,中午12:00-15:00,晚上17:00-19:00投放垃圾。其余时间不得投放,各师生员工在非垃圾投放时间应在各自宿舍将垃圾严格按照类别区分装好,待投放时间到就近分类投放点投放。
四、主要任务
(一)履行主体责任
学校是开展校内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各二级学院、单位要充分认识垃圾分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师生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订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
(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
1.宣传发动。营造宣传氛围,校文明办、团委、后勤管理处与各二级学院要利用校园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与健康教育、德育工作相结合,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造势。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利用开会、讲座、晚点名等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2.系列活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可利用“垃圾分类进校园”“垃圾分类进课堂”、垃圾分类知识竞赛、主题党日活动、团日活动等,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师生的分类减量意识。
学校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