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安〔202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持续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学校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危及师生人身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校园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以“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突出重点,强化攻坚,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学校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校园安全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学校成立由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学校党政办、党委宣传部、学工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美林校区综合办、图书馆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重要事项,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全校各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整治内容
(一)防溺水安全整治重点
1.实地排查隐患。排查康美、美林两个校区周边所有水域,对可能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地点进行摸排登记,查看安全警示牌是否完好;加强危险水域的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汛期安全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保卫处牵头,后勤管理处、美林校区综合办公室等有关单位配合)
2.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主题晚点、安全讲座、班级微信群、家校联动等途径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安全知识,节假日、寒暑假辅导员坚持每周都通过班级微信群发送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语,增强学生和家长的防溺水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学工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二)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重点
1.校车安全。学校校车主要用于接送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教职工往返康美、美林两个校区。要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排查非法营运接送教职工车辆,私自改变校车线路、严重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2.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主动对接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出租车”的揽客营运等行为,合理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禁鸣标志、护栏和斑马线等,规范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责任单位:保卫处、美林校区综合办)
(三)校舍及在建工程安全整治重点
1.落实校舍安全年检制度。按照闽政办〔2014〕45 号文件要求,定期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校舍排查和鉴定结果及时、准确录入现有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2.重点排查三项内容六类对象。针对现有建筑合法性、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三项内容,对以下六类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①利用旧厂房、旧建筑擅自改变功能的校舍。如利用旧厂房改造学校、利用旧教学楼改造学生宿舍等情况。
②钢结构建、构筑物。使用时间较长、缺乏日常维护保养,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校舍、场馆,如体育馆、游泳馆。
③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危旧建、构筑物。
④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建、构筑物。
⑤以临时建筑或公共配套名义申请的临时性建筑。
⑥学校在排查中,存在其他结构及消防隐患的建筑。
(责任单位:董事会办公室牵头,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美林校区综合办等有关单位配合)
(四)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
结合近期开展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强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落实全周期管理。(责任单位: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五)消防安全整治重点
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条件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持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电气火灾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
(责任单位:董事会办公室、保卫处牵头,后勤管理处、美林校区综合办、图书馆等有关单位配合)
五、实施步骤
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原则上从即日起至7月底,分为单位自查、集中整治、开展“回头看”、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二级单位,可适当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5月31日)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集中整治(6月1日至6月20日)
学校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学校安全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督促本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排查出的问题和梳理出的重大隐患,分清类别,明确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学校将对各单位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督促检查。
(三)开展“回头看”(6月21日至7月10日)
学校将对各单位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要予以通报问责,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7月10日至7月底)
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学校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学校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学校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合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纠正个别岗位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压实工作任务。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完善专项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学校建筑安全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学校建立健全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清单(详见附件)请于6月20日前报送学校保卫处,电子版发至邮箱:bwb@mku.edu.cn。
附件:闽南科技学院“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问题清单
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