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校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及新学期报到时间
1.2024年1月20日—2月24日为放假时间。
2.2024年2月25日报到,2月27日(星期二)正式上课,补考时间为开学第一周。
(二)专任教师、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放假及新学期报到时间
1.专任教师2024年1月20日—2月24日放假,2月25日报到。
2.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2024年1月22日—2月24日期间安排值班和轮休,2月25日正式上班;临时性工勤人员应全员上班。
二、寒假期间值班及工作安排
(一)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30日前将2024年度工作计划电子版发送至党政办公室林清秀老师邮箱:1045954570@qq.com,纸质版各单位盖章后存底归档。
(二)行政管理与其他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有关人员进行轮休。并将轮休人员名单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人事处备案。
(三)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请有关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党政办。寒假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坚守岗位,认真处理日常事务,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
(四)请二级学院、行政职能部门按要求做好寒假相关工作安排。
(五)后勤、保卫等部门重点做好校舍整修、后勤保障及校园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其它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寒假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个人防护的健康宣传教育,广大师生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放假前请各单位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预防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外出乘车不携带各种危险品,注意路途安全,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三)妥善保管贵重教学设备和个人物品,防止丢失和损坏。
(四)全体师生员工要强化节约和安全意识,离校前认真检查宿舍水电、煤气是否已关闭,关好门窗。
(五)全校教职员工应按规定时间返校,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人事处请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六)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于2024年2月25日上午8:00前,教师于2月25日下午18:00前进行考勤签到。教职工及学生报到情况于2月26日上午下班前分别由人事处、学工处汇总后上报党政办公室。
(七)2024年1月22日起需继续留校住宿的教职工(含家属),由各单位填好留校住宿教职工及家属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于1月15日前汇总到人事处苏彩珍老师处,留校人员应严格服从学校各项工作要求。
(八)寒假值班人员另行安排。
附件: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留校住宿教职工及家属信息登记表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