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学校各单位工作范围,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治理效能,请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和评估要求,认真梳理、制定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各岗位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2.行政职能部门正职、副职岗位职责;
3.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岗位职责;
5.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岗位职责;
6.二级学院组织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7.二级学院系(教研部)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8.二级学院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9.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0.二级学院秘书岗位职责;
11.二级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12.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13.二级学院实验员岗位职责。
二、工作分工
1.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由各行政职能部门提供;
2.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秘书岗位职责由教务处牵头、人事处配合提供;
3.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岗位职责由组织部牵头、学工处配合提供;
4.二级学院组织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由组织部牵头、校党政办公室配合提供;
5.系(教研部)主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实验员岗位职责由教务处牵头、二级学院配合提供;
6.专任教师岗位职责由人事处提供;
7.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岗位由校团委提供;
8.二级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由学工处提供;
9.人事处负责全部岗位职责的汇总整理、修订完善上报学校研究审定。
三、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对照上述分工安排,以条目形式制定职责,要求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职责清晰,表述准确,岗位职责尽可能避免交叉重叠。
2.格式要求:标题用二号小标宋体,正文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三级、四级标题用三号仿宋_GB2312,正文用三号仿宋_GB2312,行间距为26磅。正文一级标题使用“一、”的格式,二级标题使用“(一)”格式,三级标题使用“1.”的格式,四级标题使用“(1)”格式。
3.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
4.各单位制定的职责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于4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1251318@qq.com。联系人:吴秀清,联系电话:86658630/18959870246。
附件:报送模板
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