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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平安闽科”行动吉祥物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学院办公室    时间:2018-03-30

 

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支持综治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宣传的文化内涵,学院“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广大师生征集创建“平安闽科”行动的吉祥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时间

2018年3月29日-4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具有鲜明的平安元素、象征意义和地域特征,能体现创建平安闽科行动的实质和内涵,充分展现闽科独特的人文精神。

(二)作品要具有创新性,兼具美观度、记忆度、延展度,起名形象生动,便于记忆传播。

(三)作品需附有简洁明了的创意设计说明,必须保证健康、积极向上的原则。

(四)设计过程不限软件,但要多角度(正面、45度角侧面、正侧面、正背面)展现吉祥物形象。

四、提交要求

送评作品规格为34.8cm×22cm(3D效果彩印图),作品一式两份,用38.8cm×26cm的黑色卡纸装裱,并提供制作原文件和AVI视频格式光盘一张。

送评作品后面需贴上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年级专业、联系电话和创作理念说明。

五、评选办法

根据评选工作的需求,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业老师对作品进行评审,并对获奖作者给予表彰奖励。

奖励办法

吉祥物将评出3件入围作品(200元+证书),经评审确定为创建“平安闽科”行动吉祥物的作品,作者将再获奖金500元及证书1份。

七、重要说明

(一)征集单位可根据获奖作品的质量进行获奖名额和奖金的调整。

(二)送评作品均不退还。一经选用,版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三)被选作品,作者有责任按征集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送评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剽窃他人作品,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作者自负。

(五)活动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八、报送方式

参评作品于4月30日前送至学院保卫部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康美校区明德楼三楼) 15605950520       

 戴老师(美林校区办公楼二楼) 13906990987   

  

 

                                     学院办公室

                                            2018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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