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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关于调整教职工住房补贴及租房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作者:学院办公室    时间:2018-03-05

 

各单位:

随着教职工队伍的不断壮大,教师用房日趋紧张,管理成本日渐增加,根据2018年1月17日第2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教职工住房补贴及教职工租房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在房源紧张的情况下自愿申请降低住房标准的:

1.二室一厅申请为一室一厅的补贴150元/月;

2.二室一厅申请为单间的补贴300元/月;

3.二室一厅申请不需要住房的补贴450元/月;

4.一室一厅申请为单间的补贴150元/月;

5.一室一厅申请不需要住房的补贴300元/月;

6.单间申请不需要住房的补贴150元/月。

二、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因特殊原因申请租用房间的,聚贤楼一楼单间200元/月,其他单间收取250元/月,一室一厅收取550元/月。

三、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因特殊原因申请提高住房标准的,原单间的申请一室一厅的收取300元/月,原一室一厅的申请二室一厅的收取300元/月。

教职工住房补贴及教职工租房收费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后勤管理部所有。

 

    学院办公室

     201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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