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校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与新学期报到时间
1.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原则上于2022年12月28日前完成教学任务后到2023年2月17日为放假时间,具体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2.2023年2月18日—19日错峰分批报到,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教师及行政人员放假及新学期报到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1.专任教师2022年12月29日~2023年2月16日放假,2月17日报到。
2.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2022年12月26日~2023年2月12日期间安排值班和轮休,2月12日报到,2月13日正式上班;临时性工勤人员应全员上班。
二、寒假期间值班及工作安排
(一)请各单位将2023年度工作计划于2023年2月10日前电子版发送校党政办林清秀老师邮箱:1045954570@qq.com,纸质版各单位盖章后存底归档。
(二)寒假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坚守岗位,认真处理日常事务,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因学生管理、后勤修缮及其它特殊工作需要假期加班的,由各单位提出加班申请(附件1),应严格核实加班人员、工作事由、工作计划及加班所需时间,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于2022年12月23日前报人事处备案。
(四)请二级学院、行政职能部门按要求做好寒假相关工作安排。
(五)后勤、保卫等部门重点做好校舍整修、后勤保障及校园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其它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疫情防控信息。放假前要进一步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健康素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保持必要的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切实履行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放假前请各单位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预防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外出乘车不携带各种危险品,注意路途安全,并做好个人防疫护理,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三)妥善保管贵重教学设备和物资,防止丢失和损坏。
(四)全体师生员工要强化节约和安全意识,离校前认真检查宿舍水电、煤气是否已关闭,关好门窗。
(五)全校教职员工应按规定时间返校,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人事处请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六)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员于2023年2月12日下午18:00前,教师于2月17日下午18:00前进行考勤签到。教职工及学生报到情况于2月20日下午下班前分别由人事处、学工处汇总后上报党政办公室。
(七)教师宿舍需维修的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统一到后勤管理处登记,以便在放假期间集中修缮。
(八)2022年12月24日起需继续留校住宿的教职工(含家属),由各单位填好留校住宿教职工及家属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12月23日前汇总到人事处苏彩珍老师处,留校人员应严格服从学校各项工作要求。
(九)寒假值班人员另行安排。
附件:1.2022年寒假加班申请表
2.2022年寒假期间留校住宿教职工及家属信息登记表
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